1.0 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设备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 设备部水泵房组长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 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程序要点
4.1 巡视监控。
4.1.1 水泵房管理员应每两个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 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 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 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 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 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 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 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 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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