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
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
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
政府职能,改进
机关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
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群众,确保“
十一五”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要求,现就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公文易
爱心文秘网文章-http://www.govyi.com 找范文,到公文易爱心文秘网]
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阶段工作安排
全市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2006年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范围包括全市
乡镇以上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政府机关、
政协机关、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
管理职能的单位。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广泛
宣传发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