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创优服务”个人行为规范
根据本委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个人作风建设行为规范如下:
一、加强学习、强化意识
以提高个人素质为目标,不断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奉献意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宗旨,自觉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
二、践行承诺、踏实苦干
按照市“五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践行委“服务企业十项承诺”,结合工作职责,一切从实际出发、从服务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努力创新求索,做到“四个提高”,即:提高参谋助手水平,提高综合文稿质量,提高信息工作效能,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三、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把为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努力做到“五个不”,即:首问负责不推诿,矛盾问题不回避,提高效率不拖沓,精益求精不马虎,无私奉献不图报。
四、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十条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塑造好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