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新的政策法规确定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对象为各区、市文化执法人员,重点培训内容为网吧、音像、娱乐、演出、电影、美术品等各门类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技能。
二、培训的目标和内容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目标是:使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等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基本达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加强。
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培训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著作权法》和《刑法》有关条款;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网吧、音像、娱乐、演出、电影、美术品等文化市场的特点,确定2006-2008年度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有关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熟练运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制作标准的执法文书;掌握网络文化管理有关的法规和知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熟练掌握并运用音像市场管理法规及盗版音像制品鉴定等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影市场、美术品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其他与执法相关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市文化局每年举办两次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各区、市文化局也要每年组织两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集中培训。
(一)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市文化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努力落实培训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报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
(二)建立高效实用的培训运行机制。各区、市文化局要充分调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专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书面考核与执法考核相结合,建立高效实用的培训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