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单位对查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说真话、找问题、想出路。xx部长明确指出:要通过这次查摆活动,找出制约我县信访部门工作开展的深层次的原因,一定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找问题,坚决破除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切实际的工作模式和思维定式,适应当前信访工作新形式、新任务,要建立起新的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体制,增强信访部门的服务意识,增强信访干部的创造力和执行力。努力开创畅通、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我们在此精神的指导下,在深入调查、座谈、反思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认真进行分析梳理和归纳,我们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学习少。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接触面广,又是党和政府的窗口单位,所以信访干部的言谈举止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更需要了解、熟悉和通晓各行各业的行政法规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要做一个知识全面的人。平时由于忙于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对这方面比较忽视,组织集体学习的时间少。导致对新的政策、新知识和新事物缺乏深入的了解。有碍于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没有创新就没有提高,工作中因循守旧、凭照老方法、老经验,在工作中处于被动状态,明知一切旧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已不适合当前信访工作新形势,也缺乏创新的勇气,主动工作较少,有时迫于上级的要求和压力。
三、服务意识淡薄。首先,对全县的信访动态缺少系统的梳理和归纳,给领导提供及时、真实、全面的信访动态材料少,为领导服务的意识不强。其次,对于基础乡镇和县直单位只限于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业务指导较少,服务意识也不强,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有时候基层无所适从。再次,衡量基层信访工作的好坏,没有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而又操作性强的评判依据。
四、对信访案件的催办、督查工作跟不上。对信访案件转办、交办后,没有及时有效地催办和督查,有的处理不到位,意见不落实,交办机关不知道,批示和包案领导也不了解情况,导致一些人多次重复上访,造成工作被动。这样势必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办事效率和工作形象,有损于领导接访的权威性和公信度。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不负责任,甚至造成一定影响的信访案件,缺乏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即是追究也只是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没有真正硬起手腕,照章办事。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下一步,我们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理论学习,务必取得明显成效。要求平时个人要合理安排工作,抽出时间自学,并规定每周二下午为集体学习日。结合这次省委提出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和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学习理解上求深入,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结合群众工作及当前的信访形势,推动主题教育的学习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通过深入学习,审视对主题教育认识是否全面准确,理解是否系统深刻,行动是否主动自觉。破除对科学发展观的片面理解,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认识,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理出新的信访工作模式。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审视体制机制,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创新信访工作模式的紧迫感,以更大决心、更大胆略推动重点制度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把接待、立案、交办、督办程序化、制度化,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有利于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形成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形成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信访考核、考评、竞争等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的全面建设,努力纠正重访轻信、重集访轻个访、重立案、轻交办等不良现象,加强协调配合,注重解决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促进工作落实,使信访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克服工作弊端,增强服务意识。针对信访部门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缺乏服务意识的实际情况,我们准备编发一份信访动态内部参阅小刊物,报送范围仅限于县委常委和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将我县的越级上访量、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全县发现的有可能越级上访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向领导呈报,为领导提供全县真实的、及时的、科学的信访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我们打算进一步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定期召开信访例会,主动指导基层信访工作,向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讲明信访案件的要求、办理程序及结案标准,明确全县近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通报全县信访工作情况,努力提高基层信访工作水平,使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发挥部门职能,加大案件的交办、督查力度。我们决心对信访案件真督实查,加强协调,切实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1)对领导接访批示办理的案件,以发交办函的形式进行交办。交办函一式两份,一份报批示领导,一份交承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从交办之日起三日内将单位包案领导、责任人、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群工部,并按照要求的时间予以办结。(2)对重大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不但要明确责任人和承办人,还要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重点督促检查案件的办结情况,并将督办结果直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3)对于疑难信访案件,提请县信访工作领导组不定期召开涉案部门分析协调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我们将督查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与否,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关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动真碰硬,认真履行责任追究建议职责,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麻痹大意,工作不负责任,意见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一定影响的,坚决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对单位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黄牌警告的黄牌警告,该一票否决的一票否决,对个人该警告的警告,该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信访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