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防控措施:
省、市卫生部门已对手足口病(肠道病毒EV71感染)防控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病情诊断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要不断提高病例调查、治疗的敏感性和诊断的准确性,防止误报现象发生。乡镇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诊断手足口病例需由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小组会诊确认后上报县疾控中心。
(2)加强应急值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病例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病情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病情动态。
(4)做好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重点人群是六岁以下儿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流动人口。在防控工作中要抓住这两个重点,认真开展晨检,发现患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教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托幼机构的管理力度,随时对幼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以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进行消毒,若发现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有病情蔓延趋势,学校要立即停课,停课时间应不少于7天,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聚居地要充分利用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平台,做好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人。要加强对旅游人群的管理,一旦发现病人要立即就地隔离治疗,同时稳定旅游团队情绪,防止影响扩大。同时,要加强对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二代病例,防止继续蔓延。
(5)及时处理发病病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病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将病人家庭及其四邻和密切接触者家庭以及村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实行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① 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要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病人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社区防保人员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
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积极救治病人,及时总结诊治经验,不断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
③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填写患者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