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根据我镇实际,现就促进全省、全市、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特别是村主干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都要站在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统筹工作安排。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并纳入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
二、要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流动人口新动向。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力度。
三、要群众参与,村民自治。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厂、矿、场和建筑工地,村干部计生管理员要加强日常巡检并采集流入育龄妇女婚育信息,对出租房主和用工单位通报的流入人口信息,应及时上门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采集信息,并按时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计生办流动站应及时将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进一步完善厂、矿、埸企业主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配合镇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四、要属地管理,优质服务。流动人口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做到两地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加快构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形成,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五、 要落实经费保障投入。各村(单位)要切实解决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际需求的工作保障机制,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要求,将流入人口纳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按照常住人口的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列入村财政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保证流动人口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 要依法行政,维护权益。各村(单位)在自查流动人口时要树立以人为本,便民维权的理念,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流动人口享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力。并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各村(单位)要根据本村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把日常巡查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我镇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