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女孩行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法律保护、利益导向、优质服务为手段,以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改变传统生育观念,构建新型生育文化为目标,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切实维护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关爱女孩行动”活动为载体,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逐步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使女孩在出生、就医、教育、生活等方面享有和男孩同等的待遇和权利;使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家庭得到社会的的关怀和帮助;全社会形成关心女孩、爱护女孩、保护妇女、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的新风尚。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医院院长、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镇党政办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在女孩成长顺利成长、入学、就医等过程中营造良好环境,对贩卖、残害、遗弃女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调查处理力度,确保“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宣传内容上,要加大女子成材、巾帼建功、独女户和双女户勤劳致富、男到女家落户等典型事迹,宣传农村女妇女在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富裕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各村要利用广播、黑板报、村人口学校等宣传载体,大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各村要有2条以上宣传关爱女孩的固定标语,一年办至少2期专题黑板报,在村广播上经常性地专题宣传。
(二)加强服务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已婚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的有效率,及时率,减少非意愿妊娠,严格限制非医学需要的引产。加强对所有医疗卫生部门使B超机的使用和人工流产术的管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的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性质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法律和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实行二胎只给一次机会制度,对生育二胎的孕妇进行跟踪服务,约定在家,定点分娩。
(三)落实优惠政策。认真实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双女户的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执行;建立农村独女户、双女户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予以相应照顾;每年对当年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进行上门慰问,把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是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工作与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结合起来,真正使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经济上得到实惠,使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
特此通知
**镇人民政府
2007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