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岗位各岗位职责,保障防汛抢险和领导工作需要用车,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提高驾驶员能力与素质,鼓励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防汛抢险服务、为工作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全院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院办或院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专用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由院办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标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中心各管理人员
2、适用于本中心所有驾驶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