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是公民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实施监督体系的基础。目前,公民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监督途径依然不畅的问题严重。本文从监督意识、法律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当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公民监督立法等四个方面采取措施,清除障碍,拓宽监督途径,建立和完善我国公民监督法律实施的机制。
关键词:公民监督 法律实施信访 举报
第一章 法律实施与公民监督
一、法律实施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对法律实施所做的解释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从此定义,可以看出法律实施严格的说是指法律被制定出来后在社会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从而使其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法律有效地实施离不开监督,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
二、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
我国法律监督体系,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国家机关监督、社会组织监督和公民监督。
国家机关, 一般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的监督权限和监督范围由宪法和法律作出规定,而且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这类监督有法律强制效力。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在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关键地位。
社会组织的范围很广,一般包括各政党、政治团体、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的监督不具有法律上的直接效力,但它可以通过法定渠道传输到国家机关,再通过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来产生法律效力。可见,社会组织的监督是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
公民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施法律的一种监督。虽然公民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后果,但是这种监督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引起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的注意,从而带动强制性监督手段的运行。公民的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第二章 公民监督法律实施的途径
关于公民监督法律实施的途径,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本款内容对公民监督权行使的途径作了原则宏观的界定,是公民监督权立法的根据。第二款对公民监督权行使的保障性规定。
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它是公民自发的、个体性的监督。我国目前已确立了信访制度,对实现公民的监督权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