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西双版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十一五”时期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部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和谐西双版纳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全州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事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而推动全州“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现状
(一)劳动保障机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2002年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健全了机构,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强了队伍建设。全州劳动保障工作队伍由2000年的167人增至2005年的218人,增加51人,增幅为30.5%(其中新成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25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0人),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基本养老保险扎实推进。到200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1万人,比“九五”末增0.35万人,增幅达10.36%。“十五”期间共收缴养老金2.74亿元,发放养老金2.09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足额发放率达100%,社会化发放率达100%。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54%。
(三)工伤、生育保险举步艰难。2005年末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为1.23万人,比“九五”末减0.29万人。“十五”期间累计收缴工伤保险费600万元,支出196万元。2005年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23万人,比“九五”末减少0.39万人。“十五”期间累计收缴生育保险费642万元,支出359万元。
(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行。2001年9月启动医疗保险,当年投保人数达5.8万人。到2005年底,全州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3.62万人。“十五”期间累计收缴医疗保险费4.12亿元,支出医保费3.39亿元。全州已发证确定的定点医院71个,定点药店51个。实现了大部分定点医疗药店的IC卡联网,持卡职工达6.1万人。
(五)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十五”期间,全州共开发就业岗位1.98万个,占3年任务数106.3%,城镇新增就业1.44万人,占任务数的12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0.38万人,占计划数的137%,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0.05万人,占任务数的107%,全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0.6万册,为下岗再就业人员减免税收535.01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46.94万元。举办就业再就业培训班88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0.32万人,培训后实现再就业0.2万人。办理求职登记1.9万人,成功介绍就业0.93万人。努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狠抓扩面工作,截止2005年底,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达3.11万人,“十五”期间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3729.1万元,支出失业救济金3140.43万元,失业保险救济人数达1.25万人。
(六)劳动执法监察不断加强。“十五”期间共进行劳动执法年审单位1846户,涉及职工4.32万人,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778件,受理劳动纠纷1794件,25次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整顿,取缔了45个非法职业介绍所,对24户职介所进行了处罚,为42名流动就业人员追回损失共计0.78万元。“十五”期间共组织专项检查98次,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单位79户,涉及农民工0.2万人,追欠工资48.6万元,查出非法使用童工企业18户,非法使用童工22人。受理上访突发事件76件,涉及职工0.43万人,巡查705户企业和单位,处理举报劳动违法案件1754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了职能作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合同签订率逐年上升,从2001年签订2.5万份增长到2005年的4.1万份,增长近64%。累计鉴证集体合同12户,涉及职工1.4万人。2001年至200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9件,结案161件,涉及当事人298人,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件,涉及当事人59人,接待来信来访6452人次,处理劳动上访案件8355件,立案处理信访案件171件。5年累计鉴证劳动合同达18.17万人次。严格贯彻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了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管理。
(八)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再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十五”期间共组织培训1.22万人,有0.99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0.43万人,中级工0.37万人,高级工0.18万人,技师100人。
(九)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得到加强。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州、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均成立了基金监督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基金监督举报网络,开设了举报电话,依照监督程序,按质、按量完成每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监督任务。对777个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查实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单位57个,漏报、少报缴费基数额达2270.87万元。共收回欠、漏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1.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