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目前频频发生的医患纠纷,分析了其现状及成因,提出了完善处理医患纠纷的必要性及建议:(1)强化医患纠纷中的法律意识;(2)完善医疗行为中的操作规范;(3)认识医学行为中的局限与科学;(4)呼唤医患纠纷中的法治进程。
【关键词】 医患纠纷;法治化;医院管理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期进行的“中国医患关系大型调查”表明,超过50%的患者在就医时不相信医生,96%的医生感觉病人不信任自己。就在调查公布的2007年5月31日当天,河南省内乡县发生的医患冲突使得双方都付出了血的代价。2007年6月13日,同是在河南,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代文红被曾经治疗过的患者夺去了宝贵的生命。2007年7月10日,福建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因医患纠纷被迫关门歇业,这是继深圳2006年12月“钢盔事件”后医疗机构面对“医闹”的又一种无奈对策。在每次近乎疯狂的维权中,患方再一次使用了设灵堂、摆花圈、放鞭炮等手段,并次次取得了“胜利”。这种非暴力却深具效率和杀伤力的手段在全国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定式”。医患互相依存,关系本应和谐,但我们的医患关系为什么会渐行渐远?纵观每次医患纠纷,政府要息事宁人却难遂所愿,医疗机构想走法律途径却身不由己,法律应该主持公道却被弃之敝屣,医患之间应该和谐却反目为仇。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伴随的医患关系也变得令人“扑朔迷离”,二者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纯朴、简单、感激,演变成今日的提防、复杂、猜忌,甚或冲突,直至频频发生如前所述的一些事件,昔日的“天使”转眼间成为“白狼” [1,2],医患矛盾日益突出。
有调查显示:全国“三甲”医院年平均发生医疗纠纷30起左右,全国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现象;59.63%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围攻、威胁院长的情况;76.6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现象;61.48%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去世,病人家属在医院摆放花圈、设置灵堂等现象[3]。
1 医患关系的现状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了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医疗服务法治面临的挑
战之一就是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有些地方甚至多次发生暴力攻击医务人员的事件。2006年年底深圳“钢盔事件”余音未落,2007年数起颇具影响力的医患纠纷又悉数登场,表明我国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关系更趋紧张,从沈阳教授的脑袋被砸,到河北医生的手被剁掉,以及河南新乡二院代文红医生被曾救治的患者连捅数刀而亡;湖南益阳医院、福建武夷山妇幼保健院皆因医患纠纷被迫停业。纵观这些医患纠纷,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快速增长点:(1)医患纠纷发生率以较快速度节节攀升。(2)非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比率逐年上升。(3)医院虽无重大过失,但赔偿现象剧增。(4)医患纠纷赔偿金额快速增长。(5)由医患纠纷导致违法案件频频发生。
2 医患纠纷比例过高的成因
总体看构成原因较多,但多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体制因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患者就诊需求不相适应,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卫生立法滞后,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全面铺开,医疗费用上涨过度。(2)媒体因素。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或导向性的错误,一味地吸引受众者的眼球,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过分渲染,使原本紧张的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关系更加复杂对立,矛盾更加突出。(3)医疗方面。包括医疗质量存在薄弱环节,医疗规程、操作规范没有严格执行;行风建设、服务态度存在问题;部分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部分医务工作者工作量大,心理压力大,医疗模式没有及时转变,社会角色没有及时转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4)患者方面。部分患者误把医疗纠纷当作“发家”手段,在他们中有“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的想法广为流传。一旦不满意治疗结果,就“闹”,就“哄”,就“围”,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媒体和大众过分关注患者的心理感受也是使医患关系走向复杂的原因之一。
3 现存医患纠纷的处理方式及其弊病
3.1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即“私了”,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快捷性、简单性,但近年来运行的过程中,也日显其人为性和任意性的严重夸大,而合法性及公正性则难以体现。曾引发的福建武夷山妇幼保健院医患纠纷,在政府协调和当地公安部门介入下,最终以“私了”的方式,以院方补偿患者22万元终结,其引发的“余震”和影响、优缺点及留下的思考,可略见一斑。
3.2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这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有失公允的“老子审儿子”,“一家人管一家人”的做法,尽管其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但其公正性与公信力仍然受到很大的挑战和质疑,要达到圆满解决医患纠纷的目的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