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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东方法学丛书
编辑、剪辑:王立民  
 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东方法学丛书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ISBN:7313036302
·条码:978731303630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0开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诊所法律教育这一形式的形成、发展及诊所教育的基本理论。全书共有四编14章组成,内容包括: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诊所法律教育的性质、特征和原理,诊所法律教育关系和专业诊所法律教育及法律诊所结构等。

作者简介
王立民,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自1985年以来,开设了《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专题研究》等十门法学课程。已出版著作《上海法制史》、《唐律新探》、《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古代东方法律研究》和《上海租界法制史话》,主编、参编了其他著作27部。在国内发表论文140篇,其他文章180章。主持、参加了2个国家重点项目、7个上海市重点项目、3个福特基金项目。获上海市司法部等的学术成果奖项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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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纪转换的历史时刻,中华民族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实行法治对国家发展和强盛的重要意义;在千年更替的重要关头。中国人民也更加坚定地确立了法治的目标。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载入了宪法,勾画出了我国法治建设在新世纪发展的宏伟蓝图。
法治目标的实现,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不懈追求。法律高等院校一方面承担着培养法律专业工作后备力量的重任,同时也是法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华东政法学院是司法部属普通高等院校之一,拥有一支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师资队伍,长期以来,许多教师在从事法律教学工作的同时,辛勘地耕耘在法学研究的园地,并取得了一批成果,不仅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了不少卓有价值的建议,也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一些富有创见的观点。这些研究反过来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它证明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法学理论研究应当为法制建设服务,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最近20多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进步和飞速发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和法治活动为法学理论工作者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宽阔舞台和任意驰骋的广袤天地,也向法学研究人员提出了大量亟待解决的课题,这些都是法学研究走向繁荣的不可缺少的原动力和必要条件。
法学理论研究应当为法制建设提供指导,这是法学理论工作者必须承担的职责。我国的法治实践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下进行的。一方面我们拥有上千年陈陈相因、绵延不绝的中华法系的传统,这一传统在近代以来却遇到了西方法律制度巨大冲击与严峻挑战而几近中断;另一方面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又需要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法律体系,而这一法律体系又必须能积极应对当今世界的共同法律规则。这些都要求我国的法学研究具有更高的立意、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新颖的理念。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华东政法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手推出了这套《东方法学丛书》.以期尽自己绵薄之力,推动我国法学研究的开展。丛书取“东方”之名,是因为中国处于世界之东方,而上海又位居中国之东方,华东政法学院地处上海,原司法部部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同志曾称誉华东政法学院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以“东方”二字来命名,固可区别于其他各种法学丛书,更期望能借得风气之先的这块宝地之地利,为我们这套丛书更多地汲取来自于生活这棵常青之树的养分。
收入这套丛书的著作均为华东政法学院教师的学术专著,这些著作中的观点不一定成熟,但却凝聚了作者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而且我们也想借丛书出版的机会,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使作者们在此基础上,能进一步深入研究,为我们奉献出更多更优秀的学术成果。
东方法学丛书编委会

目录

第一编 诊所法律教育基本理论
第一章 诊所法律教育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体系
第一节 诊所法律教育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诊所法律教育的研究方法
第三节 诊所法律教育的内容和体系
第二章 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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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书摘
(4)人们也日益认识到法律教育应在一个集职业道德、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价值为一体的大框架内学习。
(5)少数真实当事人诊所的经验,也成为诊所教育发展的“催化剂”,纽约塞尔的诺森伯兰大学诊所教育的成功经验,成为谢菲尔德汉莱姆大学律师诊所成立的直接原因。
现在,诊所法律教育的地位与以往相比已有所不同。根据英国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诊所活动在英国绝大多数新老大学的本科课程中已占有一席之地,其中l/4的课程具有“真实当事人诊所”的特征。此外,模拟诊所也越来越多。:1994年成立了T.个专门统一机构,即诊所法律教育组织(The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c)rganization),自成立以来已有3年的历程。该组织是基于学生的要求而成立的,机构虽小,却在不断发展,它将垒英国有志于诊所法律教育的法学院教师们组织在一起,致力于诊所教育发展的研究和推广。该组织是一个代表机构,是支持那些从事发展经验式学习的组织。它与美国的伙伴——诊所法律教育协会fthe(;linicaL Legal Educatiort Association')有密切的联系。
诊所法律教育可以简单地描述为通过运用、实践和反馈来学习法律的方法,但将诊所法律教育这一概念转化为教育经验的方法却各不相同。诊所式教育方法与传统法律教育方法不同,传统法学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通过实践学习”的模式,却很难促使学生真正参与到实践中去,’从实践中学习,从实践中反思。 .
英国现行的诊所有三类:.一是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in—house·reall[ient c Linics);=是校外真实当事人诊所(out—house real—clienlclinics);三是模拟诊所(slmulatlon clinics)。这三种类型的诊所的目标与目的原则上是相同的,即通过让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分析法律·解决问题,但方法上却不尽相同,让学生从实践中反思,是所有诊所的中一厶内容。
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是以法学院为基础而建立的(因此称之为校内诊所),其管理、指导也在校内完成。诊所内的当事人都是真实的当事人,因此要求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表序为真实当事人诊所)。诊所从实践中挑选当事人,诊所的学生和老师也同其他机构如同法律中心、公民咨询局(cltlzens’Advice Bureaux)或当地律师事务所共同协作。
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的主要工作是提供咨询意见和帮助,学生会见当事人,并给予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帮助当事人准备案件,案件不仅仅是诉讼案件,也可能是起草遗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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