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
基本信息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页码:377 pages
·ISBN:9787108017949
·条码:9787108017949
·页码:377 pages
·ISBN:9787108017949
·条码:9787108017949
·版次:2007年4月第3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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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32开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
……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福柯
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哈贝马斯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代表作之一,于1975年问世。福柯称这部著作为“我的第一部著作”,这可以从“成熟之作”和“领衔之作”这双重意义来理解,但由此也可以看出福柯本人对这部著作的重视。
这里仅对几个术语的译名做一简单的说明。
1.本书的法文书名是Surveiller et punir,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是福柯本人建议英译本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这是因为discipline是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福柯创用的一个新术语。在西文中,这个词既可以作名词使用,也可以作动词使用;它具有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戒等多种释义,还有“学科”的释义。福柯正是利用这个词的多词性和多义性,赋予它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福柯认为,规范化是这种技术的核心特征。福柯对书名的改动,显然是为了突出这一术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谈到福柯的文章或译文中关于这个术语有各种各样的译法,有的译为“纪律”,但也有的译为“戒律”或“训戒”。根据对本书的理解,尤其是考虑到福柯把“规范化”看作是现代社会权力技术的核心,也为了便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转化,我们杜撰了“规训”这一译名,意为“规范化训练”。书名也采用英译本的书名,译为《规训与惩罚》。在正文中,这个词作为名词时如果是单数,则一般译为“规训”,如果是复数则一般译为“纪律”;作为形容词一般译为“规训(的)”。
2.本书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书中提到的“古典时期”(法文:l'age classique;英文:classical period),不是指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典古代,而是指近代绝对君主制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大体上与西方文学史上所说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一致。本书中这一术语的用法与福柯其他著作中的用法也是一致的。
3.关于古典时期的惩罚权力,书中概括为“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这里的“表象”(representation)一词在书中有的场合根据上下文译为“观念”或“再现”。表象或再现是福柯用以描述古典时期“权力一知识”综合体的一个重要术语。这种观点是与他在1966年发表的《词与物》(英译版《事物的秩序》)一脉相承的。在《词与物》中,福柯考察了近代西方的“知识型(episteme)的替嬗。其中,他认为17—18世纪古典时期知识型的特点是,词并不直接表示物,而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只是对其他符号的“再现”。词组成了享有特权的符号系统。人们用词的秩序来再现(表现)物的秩序。
4.本书第4部分在分析现代刑罚制度时,认为现代规训技术制造出一种“过失犯”(delinqent)。本书中所谓的“过失犯”,据我们的理解,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无犯罪动机的违法者,而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相关的一个描述性状的法文名词deliquence(英文:delinquency),在本书中有的地方译为“过失性状”,是指犯罪倾向;一般译为“过失犯罪”,是指习惯性犯罪。
5.“规范”(法文:norme;英文:norlm)及其派生的形容词(normal)、动词(法文:normaliser;英文:normalize)和动名词(法文:normalisation;英文:normalization)等是本书中的一组重要术语。其动词和动名词又可译为正常化,但为了保持词面上的连贯,本书一般都译为“规范化”。关于福柯在“规范”问题上的观点还可参见他的《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年)。在那部著作中,福柯在分析医学与健康和“正常”(法文:normalite;英文:normality)的关系时认为,直至18世纪末为止,医学和健康的关系要大于它和“正常”的关系,而19世纪的医学对“正常”的考虑要重于健康。
……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福柯
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哈贝马斯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代表作之一,于1975年问世。福柯称这部著作为“我的第一部著作”,这可以从“成熟之作”和“领衔之作”这双重意义来理解,但由此也可以看出福柯本人对这部著作的重视。
这里仅对几个术语的译名做一简单的说明。
1.本书的法文书名是Surveiller et punir,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是福柯本人建议英译本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这是因为discipline是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福柯创用的一个新术语。在西文中,这个词既可以作名词使用,也可以作动词使用;它具有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戒等多种释义,还有“学科”的释义。福柯正是利用这个词的多词性和多义性,赋予它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福柯认为,规范化是这种技术的核心特征。福柯对书名的改动,显然是为了突出这一术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谈到福柯的文章或译文中关于这个术语有各种各样的译法,有的译为“纪律”,但也有的译为“戒律”或“训戒”。根据对本书的理解,尤其是考虑到福柯把“规范化”看作是现代社会权力技术的核心,也为了便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转化,我们杜撰了“规训”这一译名,意为“规范化训练”。书名也采用英译本的书名,译为《规训与惩罚》。在正文中,这个词作为名词时如果是单数,则一般译为“规训”,如果是复数则一般译为“纪律”;作为形容词一般译为“规训(的)”。
2.本书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书中提到的“古典时期”(法文:l'age classique;英文:classical period),不是指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典古代,而是指近代绝对君主制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大体上与西方文学史上所说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一致。本书中这一术语的用法与福柯其他著作中的用法也是一致的。
3.关于古典时期的惩罚权力,书中概括为“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这里的“表象”(representation)一词在书中有的场合根据上下文译为“观念”或“再现”。表象或再现是福柯用以描述古典时期“权力一知识”综合体的一个重要术语。这种观点是与他在1966年发表的《词与物》(英译版《事物的秩序》)一脉相承的。在《词与物》中,福柯考察了近代西方的“知识型(episteme)的替嬗。其中,他认为17—18世纪古典时期知识型的特点是,词并不直接表示物,而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只是对其他符号的“再现”。词组成了享有特权的符号系统。人们用词的秩序来再现(表现)物的秩序。
4.本书第4部分在分析现代刑罚制度时,认为现代规训技术制造出一种“过失犯”(delinqent)。本书中所谓的“过失犯”,据我们的理解,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无犯罪动机的违法者,而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相关的一个描述性状的法文名词deliquence(英文:delinquency),在本书中有的地方译为“过失性状”,是指犯罪倾向;一般译为“过失犯罪”,是指习惯性犯罪。
5.“规范”(法文:norme;英文:norlm)及其派生的形容词(normal)、动词(法文:normaliser;英文:normalize)和动名词(法文:normalisation;英文:normalization)等是本书中的一组重要术语。其动词和动名词又可译为正常化,但为了保持词面上的连贯,本书一般都译为“规范化”。关于福柯在“规范”问题上的观点还可参见他的《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年)。在那部著作中,福柯在分析医学与健康和“正常”(法文:normalite;英文:normality)的关系时认为,直至18世纪末为止,医学和健康的关系要大于它和“正常”的关系,而19世纪的医学对“正常”的考虑要重于健康。
作者简介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20世纪极富挑战性和反叛性的法国思想家。青年时期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以后曾担任多所大学的教职。1970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思想系统史教授,直至去世。
福柯的大多数研究致力于考察具体的历史,由此开掘出众多富有冲击力的思想主题,从而激烈地批判现代理性话语;同时,福柯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文学色彩,讲究修辞,饱含激情,这也是他在欧美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福柯的大多数研究致力于考察具体的历史,由此开掘出众多富有冲击力的思想主题,从而激烈地批判现代理性话语;同时,福柯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文学色彩,讲究修辞,饱含激情,这也是他在欧美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编辑推荐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
……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福柯
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哈贝马斯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代表作之一,于1975年问世。福柯称这部著作为“我的第一部著作”,这可以从“成熟之作”和“领衔之作”这双重意义来理解,但由此也可以看出福柯本人对这部著作的重视。
这里仅对几个术语的译名做一简单的说明。
1.本书的法文书名是Surveiller et punir,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是福柯本人建议英译本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这是因为discipline是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福柯创用的一个新术语。在西文中,这个词既可以作名词使用,也可以作动词使用;它具有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戒等多种释义,还有“学科”的释义。福柯正是利用这个词的多词性和多义性,赋予它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福柯认为,规范化是这种技术的核心特征。福柯对书名的改动,显然是为了突出这一术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谈到福柯的文章或译文中关于这个术语有各种各样的译法,有的译为“纪律”,但也有的译为“戒律”或“训戒”。根据对本书的理解,尤其是考虑到福柯把“规范化”看作是现代社会权力技术的核心,也为了便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转化,我们杜撰了“规训”这一译名,意为“规范化训练”。书名也采用英译本的书名,译为《规训与惩罚》。在正文中,这个词作为名词时如果是单数,则一般译为“规训”,如果是复数则一般译为“纪律”;作为形容词一般译为“规训(的)”。
2.本书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书中提到的“古典时期”(法文:l'age classique;英文:classical period),不是指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典古代,而是指近代绝对君主制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大体上与西方文学史上所说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一致。本书中这一术语的用法与福柯其他著作中的用法也是一致的。
3.关于古典时期的惩罚权力,书中概括为“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这里的“表象”(representation)一词在书中有的场合根据上下文译为“观念”或“再现”。表象或再现是福柯用以描述古典时期“权力一知识”综合体的一个重要术语。这种观点是与他在1966年发表的《词与物》(英译版《事物的秩序》)一脉相承的。在《词与物》中,福柯考察了近代西方的“知识型(episteme)的替嬗。其中,他认为17—18世纪古典时期知识型的特点是,词并不直接表示物,而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只是对其他符号的“再现”。词组成了享有特权的符号系统。人们用词的秩序来再现(表现)物的秩序。
4.本书第4部分在分析现代刑罚制度时,认为现代规训技术制造出一种“过失犯”(delinqent)。本书中所谓的“过失犯”,据我们的理解,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无犯罪动机的违法者,而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相关的一个描述性状的法文名词deliquence(英文:delinquency),在本书中有的地方译为“过失性状”,是指犯罪倾向;一般译为“过失犯罪”,是指习惯性犯罪。
5.“规范”(法文:norme;英文:norlm)及其派生的形容词(normal)、动词(法文:normaliser;英文:normalize)和动名词(法文:normalisation;英文:normalization)等是本书中的一组重要术语。其动词和动名词又可译为正常化,但为了保持词面上的连贯,本书一般都译为“规范化”。关于福柯在“规范”问题上的观点还可参见他的《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年)。在那部著作中,福柯在分析医学与健康和“正常”(法文:normalite;英文:normality)的关系时认为,直至18世纪末为止,医学和健康的关系要大于它和“正常”的关系,而19世纪的医学对“正常”的考虑要重于健康。
……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福柯
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哈贝马斯
《规训与惩罚》是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代表作之一,于1975年问世。福柯称这部著作为“我的第一部著作”,这可以从“成熟之作”和“领衔之作”这双重意义来理解,但由此也可以看出福柯本人对这部著作的重视。
这里仅对几个术语的译名做一简单的说明。
1.本书的法文书名是Surveiller et punir,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是福柯本人建议英译本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这是因为discipline是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福柯创用的一个新术语。在西文中,这个词既可以作名词使用,也可以作动词使用;它具有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戒等多种释义,还有“学科”的释义。福柯正是利用这个词的多词性和多义性,赋予它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福柯认为,规范化是这种技术的核心特征。福柯对书名的改动,显然是为了突出这一术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谈到福柯的文章或译文中关于这个术语有各种各样的译法,有的译为“纪律”,但也有的译为“戒律”或“训戒”。根据对本书的理解,尤其是考虑到福柯把“规范化”看作是现代社会权力技术的核心,也为了便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转化,我们杜撰了“规训”这一译名,意为“规范化训练”。书名也采用英译本的书名,译为《规训与惩罚》。在正文中,这个词作为名词时如果是单数,则一般译为“规训”,如果是复数则一般译为“纪律”;作为形容词一般译为“规训(的)”。
2.本书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书中提到的“古典时期”(法文:l'age classique;英文:classical period),不是指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典古代,而是指近代绝对君主制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大体上与西方文学史上所说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一致。本书中这一术语的用法与福柯其他著作中的用法也是一致的。
3.关于古典时期的惩罚权力,书中概括为“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这里的“表象”(representation)一词在书中有的场合根据上下文译为“观念”或“再现”。表象或再现是福柯用以描述古典时期“权力一知识”综合体的一个重要术语。这种观点是与他在1966年发表的《词与物》(英译版《事物的秩序》)一脉相承的。在《词与物》中,福柯考察了近代西方的“知识型(episteme)的替嬗。其中,他认为17—18世纪古典时期知识型的特点是,词并不直接表示物,而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只是对其他符号的“再现”。词组成了享有特权的符号系统。人们用词的秩序来再现(表现)物的秩序。
4.本书第4部分在分析现代刑罚制度时,认为现代规训技术制造出一种“过失犯”(delinqent)。本书中所谓的“过失犯”,据我们的理解,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无犯罪动机的违法者,而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相关的一个描述性状的法文名词deliquence(英文:delinquency),在本书中有的地方译为“过失性状”,是指犯罪倾向;一般译为“过失犯罪”,是指习惯性犯罪。
5.“规范”(法文:norme;英文:norlm)及其派生的形容词(normal)、动词(法文:normaliser;英文:normalize)和动名词(法文:normalisation;英文:normalization)等是本书中的一组重要术语。其动词和动名词又可译为正常化,但为了保持词面上的连贯,本书一般都译为“规范化”。关于福柯在“规范”问题上的观点还可参见他的《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年)。在那部著作中,福柯在分析医学与健康和“正常”(法文:normalite;英文:normality)的关系时认为,直至18世纪末为止,医学和健康的关系要大于它和“正常”的关系,而19世纪的医学对“正常”的考虑要重于健康。
目录
第一部分 酷刑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第二部分 惩罚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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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法学(2006年春季卷 总第12卷)简明中国法制史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流放的历史/中国社会史系列丛书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研究/简帛研究文库法谚(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权建设研究论共和国论法律(影印本)/剑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世界博览会法律制度研究北京民事审判疑难案例与问题解析(第三卷)中国法律思想史红丸迷案(中国明清奇案选)(德文版)唐代律令制研究/法史论丛中国法制史自学辅导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法史论丛民国时期水利法制研究徐公谳泪—清代名吏徐士林判案手记中国法制史(2007年修订版)中国法律思想史(全国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指导与训练)罗马共和宪政研究/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文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