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报告
婺源县民政局:
我叫丰明高,是赋春镇长溪村村民。我育有一女,姓名丰秋兰,今年 岁,从小体弱多病,听力存在障碍,一直跟随我生活至今。2003年经县残联鉴定并办理了三级残废证,残证字第1000825号。
2004年初,我女儿因家中经济窘迫,到浙江打工,由于水土不服,思乡情重,以致于精神极度忧郁,随后即回家中养病。二年来,医药不断,仍不见好转。我己是71岁的垂暮老人,老伴去世多年,每天除要忙于家中繁杂事务,还要拉着大板车走家串户,靠卖菜赚些小钱积攒些小钱给女儿治病。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夜深时思之来日茫茫,未来喑然无光,不禁悚然泪下。
今年二月以来,我女儿病情反复发作,日益严重,我急向亲友借了二千多元,把女儿送到了县精病院治疗,至今日己一月余。院主治医生告诉我,如果再能在病情上投上四、五千元,我女儿的精神病就能趋于稳定,再加上家人精心照料,会有治愈的可能。可我这孤骡老人,时日自谋己是艰难,平日积蓄的小钱也因女儿生病早己无存,还背负着近万元的债务。去哪里筹措这几千元医药费呢?无奈之下,只有具上报告,请求上级政府怜我实情困境,照顾我一千元,余下不足之数,我再向亲属及到各村庄村民家乞讨措数。以然救我女儿一命。不胜感谢之至。